2011年1月7日,巴西向世界貿易組織衛(wèi)生和植物檢疫措施委員會通報G/SPS/N/BRA/695,通報了該國農業(yè)、畜牧和食品供應部2010年第565號部級令(PORTARIA Nº 565, DE 8 DE DEZEMBRO DE 2010)。
該法令增補了軟飲料固體制劑、復合軟飲料固體制劑技術法規(guī)的部分內容,并廢除1998年11月16日第544號部級令中涉及軟飲料固體制劑、復合軟飲料固體制劑的相關內容。法令正式實施后將給予180天的緩沖期。
法令規(guī)定,禁止使用外加添加劑用于兩種固體制劑的增香;同時還規(guī)定:軟飲料固體制劑、復合軟飲料固體制劑可以添加糖、維生素、礦物質、膳食纖維和其他營養(yǎng)素,以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可以添加的物質。
具體要求可參加原文: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sps/BRA/10_4824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