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編輯注:本文中提到的“液態(tài)嬰兒配方食品”在聯(lián)合國世衛組織(WHO)原文中對應的英文詞匯是“l(fā)iquid milk formula for babies”,翻譯為“液態(tài)嬰兒配方奶”似乎更加貼切;本文中提到的“粉狀嬰兒配方食品”在聯(lián)合國世衛組織(WHO)原文中對應的英文詞匯是“powdered infant formula”,翻譯為“嬰兒配方奶粉”似乎更加貼切。
2012年7月2日,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huì )第35屆會(huì )議審查通過(guò)了液態(tài)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具體為:液態(tài)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mg/kg。由衛生部、農業(yè)部牽頭組成的中國代表團對該限量標準表示支持。
2010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huì )會(huì )議審議通過(guò)了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即粉狀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為1mg/kg,其他普通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為2.5mg/kg。2011年,我國在總結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臨時(shí)管理限量值(衛生部公告2008年第25號)實(shí)施情況基礎上,借鑒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公布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規定,具體為: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其他普通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10號)。我國對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規定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規定一致。
本次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huì )會(huì )議審查通過(guò)的液態(tài)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mg/kg,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huì )關(guān)于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制定工作的延續。根據粉狀嬰兒配方食品與液態(tài)嬰兒配方食品的限量的對應性,按照國際通用的7倍稀釋率,從粉狀嬰兒食品中三聚氰胺1mg/kg的限量規定,而制定了液態(tài)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不是對原有標準數值的改變,而是明確了液態(tài)嬰兒配方食品中的規定。我國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規定中,液態(tài)嬰兒配方食品三聚氰胺限量應當按照粉狀嬰兒配方食品的1mg/kg限量折算,與上述國際標準是一致的。
資料鏈接:
世界衛生組織報道:2年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huì )制定了三聚氰胺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限量值,即粉狀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為1mg/kg,其他食物和飼料中三聚氰胺限量為2.5mg/kg。現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huì )為液態(tài)嬰兒配方奶中的三聚氰胺制定了0.15mg/kg的最大限量值,旨在幫助各國政府以此為依據保障消費者健康,即:判定檢測出的三聚氰胺來(lái)源為不至于影響健康且無(wú)法避免的污染,還是人為故意摻假行為。(世界衛生組織網(wǎng)站相關(guān)鏈接:http://www.who.int/mediacentre/news/releases/2012/codex_20120704/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