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地處亞熱帶,屬海島型氣候,高溫多濕,農作物易發(fā)生病蟲(chóng)害,使用農藥成為防治有害生物與增加產(chǎn)值選擇之一。為確保農產(chǎn)品安全,1974年臺灣"衛生署"公告10種農藥在蔬菜上及12種農藥在水果上的殘留農藥容許量暫行標準。1986年12月,臺灣"衛生署"公告《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以法規形式正式取代施行12年的暫行標準。2008年10月,臺灣將《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改為《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并陸續進(jìn)行多次修訂。
2013年6月4日,中國臺灣對《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進(jìn)行修訂。
臺灣殘留限量標準文件見(jiàn): 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2013.6.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