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4日消息,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邀請利益相關方就REACH授權(quán)清單(REACH附件XIV)新增6種新物質(zhì)的提案尋求公眾意見,咨詢期截止于2013年9月23日。企業(yè)可按照以下步驟發(fā)表意見: 先進入公眾咨詢平臺→找到相應物質(zhì)→點擊“Details”→進入對應物質(zhì)信息頁面→點擊“Give Comments”→按照表格填寫意見→提交。
基于對已有數(shù)據(jù)資料的評估及成員國委員會的初步調(diào)查,ECHA計劃新增6個授權(quán)物質(zhì),具體如下:
物質(zhì)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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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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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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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溴二苯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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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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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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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鋯耐火陶瓷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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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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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氮二甲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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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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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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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特辛基苯酚乙氧基醚(包括界定明確的物質(zhì)以及UVCB物質(zhì)、聚合物和同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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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二甲基甲酰胺(D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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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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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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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將在完善提案時充分考慮咨詢期收到的意見,歐盟委員會將決定提案中的哪些物質(zhì)應該列入授權(quán)清單,以及物質(zhì)的應用場景。
授權(quán)介紹
物質(zhì)被對列入授權(quán)物質(zhì)清單(REACH法規(guī)附件XIV),供應鏈上的生產(chǎn)商、進口商或下游使用者需在日落之日前18個月向ECHA提交授權(quán)申請,才能獲得使用或投放歐盟市場的權(quán)利。授權(quán)流程
需要授權(quán)的條件
投放歐盟市場的物質(zhì)被列入REACH法規(guī)附件XIV。目前附件XIV包含22種物質(zhì)。
授權(quán)主體
.歐盟境內(nèi)的物質(zhì)、配制品、物品生產(chǎn)商;
.歐盟境內(nèi)的物質(zhì)、配制品、物品進口商;
.非歐盟物質(zhì)、配制品、物品生產(chǎn)商:必須通過歐盟境內(nèi)的唯一代表(OR)來履行授權(quán)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