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依據歐盟委員會(huì )法規(EC)No 396/2005第6章的規定,法國與保加利亞提出申請,要求修訂杏、桃、大麥、燕麥中吡噻菌胺的最大殘留限量。
依據歐盟委員會(huì )(EC)No 396/2005第8章的規定,兩國起草了一份評估報告,并提交至歐委會(huì ),之后轉至歐盟食品安全局。
歐盟食品安全局對評估報告進(jìn)行評審后,做出如下決定:
原文鏈接:http://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2903/j.efsa.2016.4648/full
商品 |
現行限量(mg/kg) |
提議限量(mg/kg) |
杏 |
2 |
4 |
桃 |
2 |
4 |
大麥 |
0.2 |
0.3 |
燕麥 |
0.2 |
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