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我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餐飲食品等18類食品7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方便食品5批次,1批次不合格;糧食加工品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調味品8批次,肉制品2批次,飲料7批次,罐頭1批次,冷凍飲品1批次,速凍食品1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酒類5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3批次,食糖3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點2批次,餐飲食品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河北華林酸堿平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水果酵素苜蓿復合粉,鉛(以Pb計)檢出值為1.3mg/kg。標準規(guī)定為≤1.0mg/kg。初檢機構為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河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qū)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處理。公眾發(fā)現(xiàn)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河北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進行舉報。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