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總局關(guān)于《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要求,現將1批次不合格食品1家經(jīng)營(yíng)企業(yè)有關(guān)核查處置情況報告如下:
2019年7月2日
一、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004030280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況
總局2019年通告的ST菠菜產(chǎn)品基本信息如下: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樣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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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1900000000
403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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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品名稱(ch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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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菠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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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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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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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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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chēng)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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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chēng)生產(chǎn)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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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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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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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家樂(lè )福超市
有限公司白云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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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不合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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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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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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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藥品
檢驗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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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部門(mén)收到檢驗報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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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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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報告送達企業(y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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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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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jīng)營(yíng)環(huán)節
表2 經(jīng)營(yíng)環(huán)節核查處置情況表
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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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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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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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控制具體情況:
(1)責令企業(yè)停止銷(xiāo)售不合格ST菠菜,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shū)》。
(2)現場(chǎng)調查該批ST菠菜已經(jīng)銷(xiāo)售3.94公斤,上一天剩余0.48公斤,當天銷(xiāo)售了3.94公斤,剩余的1.54公斤企業(yè)做報損處理。2019年4月2日,盤(pán)龍區市場(chǎng)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到該店,并要求該店對該批次ST菠菜進(jìn)行召回。該店于2019年4月2日當天對該批菠菜進(jìn)行召回,召回范圍為全昆明家樂(lè )福所有門(mén)店,截至日期為2019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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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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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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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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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pán)龍區市場(chǎng)監督管理局后續采取措施如下:盤(pán)龍區市場(chǎng)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按照違法事實(shí)及相關(guān)法律依據于2019年4月2日立案查處: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予以立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罰款人民幣50000元,沒(méi)收違法所得4.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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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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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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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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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批次不合格樣品相關(guān)信息已通報當地農業(yè)部門(mé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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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場(chǎng)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