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老師您好,關于《關于黨參等9種新增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的解讀,有以下問題: 1、解讀的結尾中,提到“上述物質作為食藥物質,建議按照傳統(tǒng)方式適量食用”,傳統(tǒng)方式是否包含“沖泡、沖水”的食用方式? 2、我司有黃芪顆粒的產品,食用方式是沖泡,是否可以作為普通食品?
答復內容:
您好,《關于黨參等9種新增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2023年?第9號)配套解讀中明確:傳統(tǒng)方式通常指對原材料進行粉碎、切片、壓榨、炒制、水煮、酒泡等。根據(jù)《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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