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歐盟發(fā)布政府公報,為與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五次締約方會議決議保持一致,修訂了(EC)No 850/2004號指令即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指令,2013年1月10日起,將硫丹加入POPs指令附件下Part A(禁用物質(zhì)),禁止成分中含有硫丹的物品銷售和使用。新指令在自歐盟政府公報發(fā)出后20天,即2012年7月10日后正式生效。
物質(zhì)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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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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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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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體用途豁免及其他特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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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osulfan
硫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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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9-7
959-98-8
3321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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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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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日)生產(chǎn)的含有硫丹成份的物品允許在2013年1月10日前銷售
2.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日)使用的含有硫丹成份的物品允許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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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指令還有以下內(nèi)容修改:
1.在法規(guī)附件下Part A部分中對于“全氟辛烷磺酸鹽(PFOS)及其派生物”的分類中第6點“中間體用途特殊豁免或其他規(guī)范”用以下內(nèi)容代替:
一旦PFOS的分析測試標準被歐盟標準化委員會(CEN)所采納,須以之為分析測試方法判斷制品、物品中的PFOS含量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他標準與CEN最后通過的標準效力一致,可同等采納。
2.在法規(guī)附件下Part B(限用物質(zhì))新增:
物質(zhì)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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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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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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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體用途豁免及其他特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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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xachlorobutadiene
六氯丁二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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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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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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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日)生產(chǎn)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在2013年1月10日前銷售
2.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日)使用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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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chlorinated naphthalenes
多氯化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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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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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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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日)生產(chǎn)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在2013年1月10日前銷售
2.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日)使用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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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CPs
短鏈氯代石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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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3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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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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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允許成分中SCCPs含量低于1%的物質(zhì)或制品繼續(xù)使用
2.將該成分用于采礦行業(yè)橡膠輸送帶及大壩密封劑的阻燃劑的企業(yè)必須在2015年前且須每隔4年項歐盟成員國委員會(MSC)提交試用報告
3.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日)生產(chǎn)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在2013年1月10日前銷售
4.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日)使用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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