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省局近期組織抽檢蜂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和速凍食品等9類食品7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2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蔬菜制品21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肉制品5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水產制品11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農產品2批次,速凍食品7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17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蜂產品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鐘祥市萬商超市銷售荊州市山寨娃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清水筍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6g/kg,標準規(guī)定為≤0.1g/kg。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黃石市創(chuàng)佳經貿有限公司銷售大冶市果城農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原味土壇豆豉,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3.6g/kg,標準規(guī)定為≤1.0g/kg。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黃石市創(chuàng)佳經貿有限公司銷售湖北國啟生態(tài)農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武昌魚(紅盒裝)和國啟牌武昌魚(綠盒裝),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分別為0.12g/kg和0.19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湖北省宜城市李方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板鴨和宜城板鴨,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分別為2.1g/100g和2.0g/kg,標準規(guī)定為≤1.5g/100g。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三、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黃石、襄陽、荊州和荊門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