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的2017年第二、三、四季度省本級監(jiān)督抽檢任務中,抽檢了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酒類、蜂產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7類食品65批次,抽檢檢驗合格樣品6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具體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餐飲食品2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1批次,飲料7批次,酒類3批次,蜂產品5批次,食用農產品42批次,其中檢出2批次餐飲食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興海縣老字號風味涼菜銷售的標稱興海縣老字號風味涼菜生產的豬耳朵,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檢出值為1.5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二)興海縣老字號風味涼菜銷售的標稱興海縣老字號風味涼菜生產的豬蹄,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檢出值為11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對上述抽檢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yè)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fā)現(xiàn)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及時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