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法規(guī)(EU)2018/462,根據(jù)歐盟議會和理事會的法規(guī)(EU)2015/2283,授權(quán)L-麥角硫因(L-ergothioneine)作為新食品食用,并修訂歐盟委員會實施細則(EU)2017/2470附件表1中“L-麥角硫因”條目,規(guī)定了L-麥角硫作為新食品成分用于牛奶飲料等食品中的限量及標簽要求,具體如下:
授權(quán)的新型食品 |
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條件 |
其他具體的標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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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麥角硫因 |
指定食品類別 |
最大使用限量(g/kg) |
食品標簽上標示新食品應(yīng)為“L-麥角硫因” |
無酒精飲料、牛奶飲料 |
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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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奶制品(*) |
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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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棒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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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糖果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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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2/46 / EC號指令定義的食品補充劑 |
普通人群(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除外)為30mg/天,對于3歲以上的兒童20 m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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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用于乳制品時,L-麥角硫因不能全部或部分替代任何乳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