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我省企事業(yè)單位積極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項目,激勵科研人員持續(xù)開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促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yè)化,根據省科技廳印發(fā)的《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和《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魯科字〔2019〕36號)相關規(guī)定,現組織開展2019年度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和獎勵對象
2018年1月1日以后獲得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立項批復的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承擔單位包括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兩類,須為山東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補助和獎勵標準
(一)補助標準。按照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國撥經費實際到賬額的15%對承擔單位給予經費資助,單個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分別核算、分別資助,對牽頭單位的核算金額中不包括牽頭單位轉撥參與單位部分。
(二)獎勵標準。按照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國撥經費實際到賬額核算承擔單位獎勵金額,牽頭單位按5%、參與單位按3%的比例分別核算、分別獎勵,單個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最高獎勵60萬元,同一承擔單位合計獎勵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對牽頭單位核算金額中不包括牽頭單位轉撥參與單位部分。
三、資金用途
補助資金用于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相關的研究、開發(fā)和成果轉化。獎勵資金用于支持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研發(fā)團隊進行自選項目研發(fā)和績效獎勵。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向市科技局或省直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1);
2.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立項批文、項目合同書和任務書的復印件(承擔單位為參與單位的,還應一并提供與牽頭單位之間簽訂的與項目相關的合同或協議);
3.國撥經費銀行到賬憑證復印件;
4.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須用A4紙打印,膠裝成冊。申請補助和獎勵的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承擔單位需對所提報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審核。請各市科技局或省直有關單位認真履行主管部門審核職責,審核后須在申請表主管單位審核意見欄蓋章確認。
(三)報送。主管部門填報匯總表(附件2),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一并函報省科技廳,申報材料和匯總表電子版同時發(fā)送到電子郵箱kjtzpc2018@126.com。中央駐魯單位直接向省科技廳函報。報送截止日期為5月28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張曉磊 毛原寧
地 址:濟南市高新區(qū)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319室
聯系電話:0531-6677722566777226
附件: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