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河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類、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調味品等6類13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合格樣品13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5批次,酒類39批次,調味品38批次,食用農產品11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 昌黎縣朱各莊鎮(zhèn)燉著香粉絲廠生產的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37mg/kg,標準值為≤200mg/kg。初檢機構為秦皇島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昌黎縣朱各莊鎮(zhèn)燉著香粉絲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不合格結論。
2. 昌黎縣朱各莊鎮(zhèn)敬林粉絲廠生產的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72mg/kg,標準值為≤200mg/kg。初檢機構為秦皇島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昌黎縣朱各莊鎮(zhèn)敬林粉絲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不合格結論。
3. 石家莊愛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鹽水漬菜(食用菌), 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17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石家莊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石家莊愛農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不合格結論。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已責成相關設區(qū)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處理。公眾發(fā)現(xiàn)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投訴舉報熱線“12315”進行舉報。特此通告。
附件:
河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