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市政署聯(lián)同消費者委員會抽檢市面上的賀年食品,發(fā)現(xiàn)五款預包裝及三款散裝中式糖果樣本之二氧化硫含量超標。市政署已即時跟進處理,要求有關零售商及批發(fā)商將問題產(chǎn)品下架回收及停售,并持續(xù)跟進事件,以保障食品安全。
市政署透過時令節(jié)日食品抽檢監(jiān)察,於各零售點抽取賀年食品樣本進行微生物學及化學檢測,當中中式糖果樣本檢測部分已有結果,其余賀年食品樣本檢測正在進行中。第二階段檢測結果顯示,五件預包裝及三件散裝中式糖果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本澳第7/2019號行政法規(guī)《食品中防腐劑及抗氧化劑使用標準》之規(guī)定。未能通過檢測的中式糖果樣本包括:
1、預包裝“菓子天地”糖姜片,該批次包裝日期:07.01.2021、此日期或之前食用:04.07.2021,檢出含百萬分之七百四十五的二氧化硫。
2、預包裝“菓子天地”糖馬蹄,該批次包裝日期:07.01.2021、此日期或之前食用:04.07.2021,檢出含百萬分之一千一百四十的二氧化硫。
3、預包裝“健康之聲”糖姜片,該批次有效日期:2021.6.30,檢出含百萬分之八百二十七的二氧化硫。
4、預包裝“遠來”糖蓮子,檢出含百萬分之四百一十一的二氧化硫。
5、預包裝“Nam Cheong”糖馬蹄,該批次有效日期:10.12.2021,檢出含百萬分之三百四十六的二氧化硫。
6、散裝糖冬瓜,檢出含百萬分之一千二百五十的二氧化硫。
7、散裝糖蓮子,檢出含百萬分之五百零四的二氧化硫。
8、散裝糖桔,檢出含百萬分之五百五十五的二氧化硫。
市政署已即時采取跟進措施,勒令涉事商戶停售有關問題產(chǎn)品,并追溯產(chǎn)品的來源及銷售流向。當局亦提醒業(yè)界應向可靠的供應商采購食品,選購時了解售賣食品的材料和制成品的質素,如對食品的衛(wèi)生安全存疑,則不應購買及出售。此外,根據(jù)《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食品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使用原則,違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二氧化硫具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故常被廣泛添加於蜜餞及乾果等食品中。根據(jù)檢測結果,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一般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然而,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個別有氣喘體質或過敏人士造成健康風險,如誘發(fā)氣喘、頭痛、惡心或嘔吐等不適癥狀。
市政署提醒消費者,應於信譽良好及衛(wèi)生可靠的店舖選購賀年食品,選購時要留意食用限期,并注意食品色澤,以自然為要,避免選購色澤過於鮮艷或亮白的食品。
市政署會持續(xù)跟進事件及采取適當跟進行動,以確保食品安全;其余賀年食品抽檢監(jiān)察項目正在進行中,市政署會適時發(fā)布檢測結果及最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