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農村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自2020年10月起在全省開展為期一年的打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zhí)法行動。全省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精心組織、迅速出擊,堅決打擊各類食品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案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有效震懾違法犯罪行為。現公布第八批典型案例。
一、濰坊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查處濰坊寶粵隆商貿有限公司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案
2021年5月,根據舉報線索,濰坊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濰坊寶粵隆商貿有限公司進行執(zhí)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將生產日期為2019年10月的進口冷凍牛肉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為2021年1月進行銷售,共銷售288.86kg,涉案貨值1.15萬元。另外,當事人分裝銷售進口冷凍牛肉產品未保留進口信息及分裝信息。2021年8月,濰坊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牛肉和罰款13.8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營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標簽應當符合我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應當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yè)、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二、煙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查處煙臺海歌堡葡萄酒有限公司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葡萄酒案
2021年4月,根據舉報線索,煙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煙臺海歌堡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萊朗尼飛鳥干紅葡萄酒”進行檢驗,檢出甘油含量為20.0g/L。經查,當事人在生產該款葡萄酒的過程中超范圍添加食品添加劑甘油,涉案葡萄酒共900瓶,涉案貨值0.61萬元。2021年8月,煙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葡萄酒、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共計7.1萬元的行政處罰。
在生產葡萄酒過程中,葡萄自然發(fā)酵會產生少量甘油,但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禁止人為添加。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會掩蓋食品腐敗變質和其他質量缺陷,同時降低食品本身營養(yǎng)價值,對人體健康產生安全隱患。
三、青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查處青島瑞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結果,青島瑞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苔,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3月生產該批次海苔共100kg,涉案貨值0.6萬元。2021年8月,青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共計7萬元的行政處罰。
食品菌落總數超標,會破壞食品營養(yǎng)成分,加速食品腐敗變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應當就原料采購、投料、生產包裝等事項制定并實施控制要求,保證所生產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