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立陶宛農(nóng)業(yè)部發(fā)布22-2327號決議草案,擬修訂《凝乳和凝乳制品技術法規(guī)》,意見反饋期截至2022年3月4日,擬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主要修訂內(nèi)容為:(1)凝乳指通過發(fā)酵或凝乳酶等作用使牛奶等乳類凝結而制成的乳制品,按制作方法可分為酸化、酸發(fā)酵、熱酸凝固三類,按脂含量可分為高脂凝乳、半脂凝乳、低脂凝乳和瘦凝乳;(2)制作凝乳的原料包括牛奶、奶油、牛奶蛋白、其他動物奶等,并應符合相應的技術法規(guī)要求;(3)可添加成分包括乳酸菌等10適合的微生物、凝乳酶等適宜的酶、飲用水、氯化鈣、氯化鈉、水果漿果蔬菜谷物制品等食品、維生素、調(diào)味品、明膠和淀粉等;(4)凝乳稠度應均勻細致,具體取決于制作方法,儲存過程中允許釋出部分乳清,凝乳制品要求必須以凝乳為主要成分,含糖的凝乳制品生產(chǎn)24小時候可損失1.5%的糖含量;(5)凝乳和凝乳制品標簽除應符合歐盟和立陶宛對食品標簽的強制性法規(guī)要求外,必須包含脂肪含量,凝乳還應包括脂肪含量分類,凝乳制品中的添加物須在品名中反映或以其他方式在標簽中指明,其原料如果不是牛奶,應標明是用哪種動物的奶制成,包含多種奶類時,應按降序標注;(6)制訂了凝乳和凝乳制品取樣和分析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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