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澳新食品安全局(FSANZ)消息,3月26日澳新食品標準局公布了營養(yǎng)物質與新型食品的最新管理辦法并開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21。
澳新食品安全局首席執(zhí)行官麥卡臣稱,目前很難界定營養(yǎng)物質與新型食品,因此有必要出臺管理辦法。
據了解,按照目前《食品標準法典》的規(guī)定,營養(yǎng)物質不能單獨作為食品,也不能作為食品配料,例如氨基酸。而新型食品則是指那些目前尚無消費歷史的食品或者物質。
麥卡臣表示,按照此次提議的最新管理辦法,之前有關兩類物質的定義將被撤銷,取而代之的是最新的合格標準,不符合標準的食品將被視為"不合格",需要對此進行評估,如果認定為食用安全,那么將允許出現(xiàn)在食品標準法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