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臺灣地區(qū)"行政院"衛(wèi)生署發(fā)布署授食字第1011301648號公告,預告修訂"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和第六條附表四。增修訂啶蟲脒等19種農藥在81種作物/類別的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并將檸檬增訂于柑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