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近日一名臺灣女子到麥當勞用餐,在漢堡里吃出不熟的雞肉,隨后麥當勞退回了餐費,并給予1600元(新臺幣)賠償,但該女子表示,她因腸胃不適影響工作,要求15萬精神賠償,雙方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
該女子于去年10月底到麥當勞點了1份麥香雞套餐,不料在漢堡中吃到未熟雞肉,立刻吐出,并向店員反映。店家獲知隨即退還葉女餐費、補送新餐。但葉女聲稱,返家后仍覺惡心、腸胃不適,使她有1、2日無法工作,憤而向麥當勞索取精神賠償15萬。
麥當勞總公司回應,當天是因員工操作機器有疏失,才導致出餐漢堡內的雞肉未熟,除對葉女感到抱歉,也已請分店加強員工操作訓練,避免再發(fā)生此情形。此外,分店除當場退費、補送新餐,事后該分店的營運主管也親自拜訪葉女,并致贈花束、禮盒及慰問金1600元。
臺灣消費者組織稱,麥當勞為知名連鎖業(yè)者,應擔保所售食品無虞且符合衛(wèi)生安全標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guī)定,應對消費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同時提醒,民眾在要求精神賠償金時,也應斟酌損害程度、身心狀態(tài)等,非以個人主觀要求賠償金額,才能利于申訴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