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臺灣地區(qū)“衛(wèi)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發(fā)出FDA北字第1032002349號函,有關(guān)進(jìn)口非基因改造大豆及玉米,通關(guān)報驗時應(yīng)檢附產(chǎn)品或原料為非基因改造的證明文件。
自2014年11月1日(境外出口日)起,業(yè)者進(jìn)口非基因改造大豆及玉米,申請輸入食品報驗時,應(yīng)檢附產(chǎn)品或原料為非基因改造的證明文件,包括IP(Identity Preservation)證明、或其它可證明非基改的官方文件、或檢測項目涵蓋所有已通過查驗登記基改品系的檢驗報告。
附表:2014年11月1日起非基因改造大豆及玉米號列申請輸入查驗應(yīng)檢附文件表
自2014年11月1日(境外出口日)起,業(yè)者進(jìn)口非基因改造大豆及玉米,申請輸入食品報驗時,應(yīng)檢附產(chǎn)品或原料為非基因改造的證明文件,包括IP(Identity Preservation)證明、或其它可證明非基改的官方文件、或檢測項目涵蓋所有已通過查驗登記基改品系的檢驗報告。
附表:2014年11月1日起非基因改造大豆及玉米號列申請輸入查驗應(yīng)檢附文件表
貨品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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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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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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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90.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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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基因改造玉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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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產(chǎn)品或原料IP(Identity preservation)證明文件或其他可證明非基因改造產(chǎn)品的官方文件(檢附IP證明文件者,應(yīng)注明非基改等字樣或非基改品系;檢附其他證明非基改的官方文件者,應(yīng)為正本);或
2. 產(chǎn)品或原料檢驗報告(檢測項目應(yīng)涵蓋所有已通過查驗登記的基改品系,檢驗報告如呈現(xiàn)基改摻雜率,且低于臺灣地區(qū)公告基改食品標(biāo)示非有意摻入基改食品原料百分比者,須提供非有意摻入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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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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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因改造玉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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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13.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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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碾去殼的非基因改造玉米及其細(xì)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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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3.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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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加工的非基因改造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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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0.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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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基因改造大豆,不論是否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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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10.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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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因改造大豆(黃豆)粉及細(xì)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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