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食品原料管理體系改為食品中可用原料的形式(2016.5.31實施)。
1) 以往食品原料數據庫包含食品中可用原料與不可用原料,修改后改為僅包含食品中可用原料的肯定列表系統(tǒng),原料庫中可用原料目錄登載入食品法典中,刪除不可用原材料目錄。
2)可作為食品原料使用的未公示的食品原料,需經韓國MFDS安全性審查并登載入食品法典后方可作為食品原料使用,目前登記的可作為原料使用的食品共計4894種。
b. 新設乳蛋白過敏嬰幼兒用配方食品類型(2016.5.31實施)。對牛奶蛋白過敏或因過敏疾病家族病史難以飲用普通配方奶粉的嬰幼兒,新制定以乳蛋白水解液或氨基酸為蛋白質原料的“乳蛋白過敏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類型。
c. 新設了冬季、雨季用糖飼養(yǎng)蜂蜜等食品類型(2017.1.1實施)。
d.新設酵素(酶)食品的酶含量定量標準(2017.6.1實施)。
e. 葡萄酒生產加工中為了增香允許使用橡木片(棒)(2016.5.31實施)。
f. 新設及修改部分農藥殘留限量標準(2016.8.1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