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日本大地震以來(lái),法屬波利尼西亞對(duì)日本的進(jìn)口食品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現(xiàn)做出調(diào)整,酒精飲料除外。措施自2016年6月30日實(shí)行。
必要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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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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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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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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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個(gè)都道府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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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以前生產(chǎn)加工的全部食品、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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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質(zhì)檢測(c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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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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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食品、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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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手、宮城、茨城、櫪木、群馬、琦玉、千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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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類、水產(chǎn)品類、米、大豆和蕎麥類、部分可食用野生植物(竹筍、蕨菜、紫萁、刺五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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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山形、長(zhǎng)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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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類、部分可食用野生植物(竹筍、蕨菜、刺五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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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森、新瀉、山梨、靜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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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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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放射性物質(zhì)檢測(cè)的產(chǎn)品作為原料的含量超過(guò)50%的食品和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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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地不明和含量超過(guò)50%產(chǎn)地不明原料的食品和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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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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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福島以外的46個(g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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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外的食品和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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