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示為安國市弘發(fā)中藥材飲片有限公司、安國市同義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國市萬聯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亳州三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亳州浙皖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方氏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濟順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省澤華國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益生源中藥飲片科技有限公司、亳州亳藥堂藥業(yè)有限公司、亳州市佰世信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豪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亳州市惠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亳州市永剛飲片廠有限公司、亳州市中藥飲片廠、亳州蜀中藥業(yè)有限公司、東營百佳益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濟南濟成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濟寧邦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秦皇島德信飲片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天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山東百味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山東嘉泰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山東鄄城志遠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山東魯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山東商都藥業(yè)有限公司、山東舜生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北柴胡、蒲黃等28個中藥飲片4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性狀等(詳見附件)。
二、相關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抽檢不合格藥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產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生產企業(yè)和被抽樣單位進行了查處。
三、對于不合格產品及相應企業(yè),我局將加強跟蹤檢查和抽檢力度,并要求相關市局加強日常監(jiān)管,督促企業(yè)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風險隱患。
特此通告。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小貼士:
中藥材與飲片的檢定包括“性狀”、“鑒別”、“檢查”、“浸出物測定”、“含量測定”等。
“性狀”系指藥材和飲片的形狀、大小、表面(色澤與特征)、質地、斷面(折斷面或切斷面)及氣味等特征。
“鑒別”系指檢驗藥材和飲片真實性的方法,包括經驗鑒別、顯微鑒別、理化鑒別、聚合酶鏈式反應法等。
“檢查”系指對藥材和飲片的純凈程度、可溶性物質、有害或有毒物質進行的限量檢查,包括水分、灰分、雜質、毒性成分、重金屬及有害元素、二氧化硫殘留、農藥殘留、黃曲霉毒素等。
“浸出物測定”系指用水或其他適宜的溶劑對藥材和飲片中可溶性物質進行的測定。
“含量測定”系指用化學、物理或生物的方法,對供試品含有的有關成分進行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