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一、酒類
(一)抽檢依據(jù)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GB 5009.12-2017)、《食品國家安全標準 食品中環(huán)己基氨基磺酸鈉的測定》(GB 5009.97-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GB 5009.225-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鈉的測定》(GB 5009.28-2016)等標準及產(chǎn)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
(二)檢驗項目
抽檢項目包括鉛(以Pb計)等重金屬,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二氧化硫殘留量、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等食品添加劑,酒精度、甲醇等品質(zhì)指標。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