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的《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8號),涉及我區(qū)1家生產經營企業(yè)。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廣西南寧品亞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山楂條產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根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要求,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于2017年11月17日對京東熊孩子食品旗艦店銷售的(食品名稱:山楂條,商標:熊孩子,規(guī)格型號:100克/袋,生產日期:2017-10-27,質量等級:/,標稱生產者:廣西南寧品亞商貿有限公司)進行了國家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苯甲酸、山梨酸各自用量占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根據廣西南寧品亞商貿有限公司申請,經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苯甲酸、山梨酸各自用量占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現場檢查情況。
2017年12月19日,南寧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執(zhí)法人員對廣西南寧品亞商貿有限公司實施現場檢查,現場未發(fā)現上述不合格食品。經查,該公司2017年10月27日生產上述不合格食品116包,2017年11月2日起在其經營的京東熊孩子旗艦店銷售,截止2017年12月13日已銷售完畢,沒有庫存。
(三)產品控制情況。
南寧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已依法督促廣西南寧品亞商貿有限公司暫停生產、銷售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排查問題發(fā)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及時報告相關處理情況。該公司采取了暫停生產、銷售、使用山楂條產品,以及通過京東熊孩子旗艦店即時通訊工具“咚咚號-熊孩子露露”發(fā)送信息向客戶召回上述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但未能召回產品。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fā)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 12331 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