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確保以農(nóng)產(chǎn)品為原料的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新設食品添加劑相關農(nóng)藥殘留限量標準的適用原則。
2. 修改硅酸鎂等4種添加劑的成分規(guī)格。修改硅酸鎂的成分規(guī)格中干燥失重標準,咖啡因別名及CAS No處增加咖啡因1水鹽相關內容;混合制劑純度試驗中的用語與定義一致等。
3.修改焦亞硫酸鈉等9種添加劑的使用標準。修改焦亞硫酸鈉等6種亞硫酸鹽類的使用標準,可將其用于白蘭地及一般蒸餾酒類中。修改氫氧化鈉溶液使用標準使其與氫氧化鈉使用標準一致。細化抗壞血酸棕櫚酸鹽及丙二醇使用標準中的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