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9月18日,江蘇省食藥監(jiān)局公布了近期開展的省級食鹽安全監(jiān)督抽檢的相關信息公告,本次抽檢涉及食鹽共計400批次,有4批次檢出存在問題。
相關報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400批次食鹽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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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不合格食鹽中有3批次檢出為標簽不合格。其中,唐山達峰鹽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江蘇分公司銷售的腌制(漬)鹽檢出產品標簽未標注生產日期。依據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4.1.7.1條規(guī)定,應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另外,還有2批次產品標注產品名稱未反映產品真實屬性,為:蘇果超市(揚中)有限公司銷售的海粒素(生產日期為2016-10-05)和蘇果超市(南通)有限公司如東分公司銷售的海粒素(加碘)(生產日期為2016-10-05)。依據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4.1.2.1條規(guī)定,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此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食鹽為無錫悅家商業(yè)有限公司陽光店銷售的蒂安粗粒地中海海鹽( 生產日期為2017-02-15),該產品在開蓋后有異味。依據GB272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的要求,氣味項目應該為無異味。
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江蘇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責成南京、無錫、鎮(zhèn)江、南通等相關市局依法予以核查處置。抽檢結果已通報產品生產和經銷所在地上海、天津、河北等省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或市場監(jiān)管局,以督促產品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排查原因并進行整改。
同時,江西省食藥監(jiān)局提醒消費者,購買食鹽時要選擇正規(guī)的商場或超市,要注意查看外包裝上的標簽標識是否標注有產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制造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儲存方法、質量等級,各種標識要規(guī)范、齊全,并貼有防偽“碘鹽標志”。另外,碘鹽中的碘遇高溫會分解而揮發(fā),所以炒菜時不要用鹽“爆鍋”,應等菜八成熟后才放入鹽,這樣可以減少碘的損失。
相關報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400批次食鹽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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