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2020年10月14日,新加坡食品局發(fā)布消息,Ibrahim Bin Jantan(Sinar Bahgia 持照者)因非法進口新鮮水果、肉制品、加工食品和礦泉水,被罰款9600美元。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之間,新加坡食品局在Ibrahim Bin Jantan從印度尼西亞進口的貨物中發(fā)現了645公斤未申報的加工食品、147.6升未申報的礦泉水、257.64公斤未申報的的肉制品以及175公斤未申報或申報不足的新鮮水果。目前非法貨物已被沒收。
新加坡食品局表示,非法進口肉類或來源不明的食品會造成食品安全風險,所有進口新加坡的食品都須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及食品安全標準。只有持有執(zhí)照的進口商才可以進口食品,且每批貨物都須申報并附上有效的進口準證。此外,肉類及其制品只能從SFA認可的海外來源進口,以確保食品安全。
非法進口新鮮水果、蔬菜、肉及肉制品,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美元,或最長三年監(jiān)禁。非法進口加工食品,可被判罰款最高1000美元,如其后被定罪,可被判罰款最高2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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