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CHEMICAL WATCH網站消息,加拿大政府宣布兩院通過了《消費者產品安全法案》(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并將很快成為法律。
加拿大稱,該法案將替代《危險產品法案》第一部分,并授予衛(wèi)生部、Health Canada等機構強制召回對人體健康或安全有潛在危害的產品的權利。
加拿大方面表示,將會實施一系列的配套計劃,以確保該法案在未來幾個月內能順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