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醫(yī)藥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監(jiān)視安全課發(fā)布食安輸發(fā)0220第1號:對中國產(chǎn)荔枝實施除蟲脲的命令檢查。
根據(jù)2012年3月30日發(fā)布的食安輸發(fā)0330第1號(最終修正:2013年2月14日發(fā)布的食安輸發(fā)0214第1號),對中國產(chǎn)冷凍荔枝實施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違反了食品衛(wèi)生法。因此將對中國產(chǎn)荔枝實施除蟲脲的命令檢查。此外,對意大利產(chǎn)荷蘭芹中苯醚甲環(huán)唑、泰國產(chǎn)紅辣椒中苯醚甲環(huán)唑?qū)嵤┟顧z查。具體如下記:
對象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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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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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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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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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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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檢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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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及其加工品(限簡單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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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蟲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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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附表2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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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05年1月24日發(fā)布的食安發(fā)0124001號《關(guān)于食品中殘留農(nóng)藥、添加劑或動物用醫(yī)藥品的成分物質(zhì)的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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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檢出除蟲脲超過標準值(0.05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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