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縣公安局食藥偵大隊大隊長 冀曙光介紹,兩家小作坊是在 10 月 8 日,被市場管理局查封以后,他們未經查封機關許可,擅自開啟封條,進入到作坊內,繼續(xù)操作生產食醋的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 60 條第一項規(guī)定,對擅自啟封封條進入被查封場所的違法嫌疑人楊某、劉某等 2 人進行了行政處罰,對他們處以行政拘留 5 日,并處 500 元的罰款。被處罰的兩名嫌疑人對于他們的行為也表示后悔。
被處罰的兩名嫌疑人對于他們的行為也表示后悔。
楊某某:違反了辦案機關的要求,自己也受到了嚴重的處罰,也希望廣大商戶以后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縣公安局食藥偵大隊表示,將繼續(xù)配合有關部門,堅決維護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縣公安局食藥偵大隊大隊長冀曙光:食品安全關系千家萬戶,公安機關作為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一定要充分發(fā)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對食品違法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態(tài)度,堅決予以打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