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防止疫情在食品銷售單位(含食用農產品批發(fā)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傳播和蔓延,保障市場銷售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省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要求,現就做好食品銷售單位(者)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食品銷售單位(者)要暫時停止在各類市場進行活禽交易和宰殺,全面關閉各類市場活禽交易區(qū)和宰殺點。對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白條禽及禽肉產品一律禁止入場銷售。
二、各食品銷售單位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嚴格查驗入場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并留存查驗記錄;要督促白條禽及禽肉產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依法持證經營,嚴格落實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制度。
三、各食品銷售單位(者)要加強對銷售的直接入口散裝食品的防護,使用加蓋容器或者非敞開式容器盛放散裝食品,或者將散裝食品包裝銷售,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直接入口散裝食品,避免消費者直接接觸。
四、各食品銷售單位(者)要加強從業(yè)人員管理,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員工必須持有有效期內健康證,工作時間一律佩戴口罩;員工上崗前要進行體溫測量,對有發(fā)熱、咳嗽等癥狀的員工,要立即停止工作。
五、各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與相關部門聯(lián)防聯(lián)控,加強對食品銷售單位(者)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重點檢查關閉市場內活禽交易區(qū)和宰殺點、嚴禁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禽肉及禽肉產品入場銷售等要求落實情況,以及依法持證經營、落實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制度、加強散裝食品銷售等情況。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搞變通的,要依法進行查處。
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