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修訂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正式施行。《辦法》擴大了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范圍;強調(diào)網(wǎng)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義務;增設獎勵等級,提高獎勵標準和獎勵上限;加大對內(nèi)部舉報人的獎勵力度。來看圖解↓
相關報道: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修訂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2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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