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泰國畜牧發(fā)展司10月6日消息: 該司司長Sorawit 表示,接到投訴稱在曼谷空薩姆瓦地區(qū)有走私豬肉偽裝成牛肉,出售給消費者,該司立即到該地區(qū)展開調查。
檢查官員在檢查現場發(fā)現一名工人正在進行分別包裝肉類,隨后發(fā)現有228公斤牛肉、內臟和牛血,以及136公斤從印度進口的牛肉。經核查上述所有肉類均無合法來源。
檢察官員將上述所有肉類冷凍,連同收集肉類樣品送至官方實驗室分析,發(fā)現其含有有害病原體。根據政府規(guī)定將銷毀上述所有肉類。
消費者如發(fā)現上述非法肉類,應及時聯系畜牧發(fā)展司以采取法律行動。
檢查官員報告了本次檢查的3項違法行為,包括:
1、無允許運輸或轉運動物鮮肉類許可證,違反《動物傳染病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兩萬泰銖(約合人民幣四千元)以下罰款;
2、不能出示肉類銷售許可證,違反《屠宰控制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十萬泰銖(約合人民幣兩萬元)以下罰款;
3、無動物鮮肉類貿易許可證,違反《動物疫病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兩萬泰銖(約合人民幣四千元)以下罰款。
檢查官員在檢查現場發(fā)現一名工人正在進行分別包裝肉類,隨后發(fā)現有228公斤牛肉、內臟和牛血,以及136公斤從印度進口的牛肉。經核查上述所有肉類均無合法來源。
檢察官員將上述所有肉類冷凍,連同收集肉類樣品送至官方實驗室分析,發(fā)現其含有有害病原體。根據政府規(guī)定將銷毀上述所有肉類。
消費者如發(fā)現上述非法肉類,應及時聯系畜牧發(fā)展司以采取法律行動。
檢查官員報告了本次檢查的3項違法行為,包括:
1、無允許運輸或轉運動物鮮肉類許可證,違反《動物傳染病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兩萬泰銖(約合人民幣四千元)以下罰款;
2、不能出示肉類銷售許可證,違反《屠宰控制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十萬泰銖(約合人民幣兩萬元)以下罰款;
3、無動物鮮肉類貿易許可證,違反《動物疫病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兩萬泰銖(約合人民幣四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