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04批次監(jiān)督抽檢結果,涉及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大類。其中,不合格樣品7批次,合格樣品97批次。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檢驗項目見附件。
不合格樣品7批次,分別為:
1.忻州師范學院東區(qū)食堂加工的油條,生產日期2018年11月6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918mg/kg,標準規(guī)定≤100 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2.忻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加工的油餅,生產日期2018年11月7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407mg/kg,標準規(guī)定≤100 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3.忻州市忻府區(qū)三羊開泰飯店加工的油餅和油條,生產日期均為2018年11月7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分別為848mg/kg、879mg/kg,標準規(guī)定≤100 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4.太原市迎澤區(qū)二平面食館加工的油餅和油條,生產日期均為2018年11月15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分別為496mg/kg、784mg/kg,標準規(guī)定≤100 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5.太原市迎澤區(qū)老六小吃店加工的油條,生產日期2018年11月15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960mg/kg,標準規(guī)定≤100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合格樣品97批次,具體為:
1.餐飲食品47批次,檢驗項目為鋁的殘留量1項指標。
2.淀粉及淀粉制品50批次,檢驗項目為鋁的殘留量、二氧化硫殘留量2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
備注:
鋁的殘留量
鋁主要是在制作粉條、粉絲或油條、油餅過程中添加明礬引入。明礬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制作粉條、粉絲添加明礬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條和油餅在炸制過程中添加明礬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y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附件:
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