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檢查以酒類批發(fā)商及專賣店、專營店、食雜店等為重點區(qū)域,重點檢查茅臺、五糧液等白酒,主要檢查各酒類的進貨渠道、生產日期、供貨商相關資質、經銷商進貨臺賬等,是否冒用“專賣”“專營”或“總代理、總經銷”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酒品,嚴厲禁止經銷“三無”產品、假冒偽劣產品、標識不全的酒類商品和非法銷售進口、無中文標識的進口酒的行為。檢查的同時,執(zhí)法人員還認真宣傳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合法經營,堅決杜絕銷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
檢查中發(fā)現鹽場路靖郵商店一批涉嫌假酒案、銀河國際院內鑫涌湶煙酒便利店查處假酒劍南春3瓶,執(zhí)法人員現場即刻查扣、立案,進一步維護了轄區(qū)內酒類市場秩序,確保了酒類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