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近日,廊坊市食藥安委重新修訂印發(fā)了《廊坊市市級市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這是我市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的一項重要舉措。
《清單》既是一份責任清單和任務清單,也是一份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南。《清單》以緊緊抓住“關鍵少數(shù)”,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一致、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盡職免責;謀發(fā)展必須謀安全,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保民生必須保安全為原則,細化明確了市委書記、市長、市委常委其他委員、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市長、市政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同時,結合我市實際,對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每年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開展督導檢查的頻次等內(nèi)容作了具體規(guī)定。使食品安全責任清單化、明細化、具體化,操作性更強,將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推向了一個新高度。
《清單》的重新修訂,進一步壓實了市委、市政府領導干部對分管行業(yè)或者領域內(nèi)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領導責任,為全市做好新時期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將有力推動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推動提升廊坊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