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臺澎金馬特別關(guān)稅區發(fā)布G/SPS/N/TPKM/627號通報:中藥材農藥殘留法定限量草案。
該草案旨在明確中藥原料藥農藥殘留的監管限量,保障民眾使用中藥原料藥的安全。附錄表1所列中藥原料藥中農藥殘留量應符合《中藥原料藥農藥殘留限量》和《中藥原料藥外來(lái)殘留限量》標準,如附錄表2、表3。該法定限量中的農藥殘留限量的檢驗方法按《中藥原料中農藥殘留多殘留分析的檢驗方法》執行。農藥殘留的檢驗包括農藥本身及其代謝產(chǎn)物。
通報擬生效日期待定,意見(jiàn)反饋日期為公布日后6個(gè)月或2024年7月13日。
更多詳情參見(jiàn):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3146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3146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