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貴陽市烏當區(qū)三劍客火鍋店使用的筷子(自消毒餐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貴陽市烏當區(qū)三劍客火鍋店使用的筷子(自消毒餐具),日期:2021-05-05,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jié)論為不合格。
(二)該店上述抽檢不合格的筷子(自消毒餐具)因未達到消毒時間,導致檢驗結(jié)論為不合格。當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筷子”(自消毒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筷子”(自消毒餐具)的行為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該案無從重、從輕、減輕情節(jié),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筑)市監(jiān)處罰【2021】7104號。
該店對上述違法行為積極整改,制定了整改措施,對碗筷消毒的流程進行了改進,為洗→清→煮→濾干→擦干→消毒柜消毒,并嚴格按照消毒時間和溫度對碗筷進行消毒。2021年8月10日對該店進行復查,達到了整改要求。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fā)現(xiàn)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貴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