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新西蘭公報發(fā)布編號MPI1768通知,《食品通知:注冊食品進口商和進口食品銷售要求》,該通知于2023年11月27日生效。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1)所有供銷售的食品必須由注冊食品進口商進口;
(2)食品進口商必須確保食物安全及適合;
(3)所有進口食品在邊境都要自動檢查,需正確申報進口食物的預期用途;
(4)食品必須符合標簽和成分要求;
(5)食品可能需要在邊境進行食品安全檢查,有些食品對消費者和公眾健康構成更大的風險,被稱為高監(jiān)管利益食品(HRI)或增加監(jiān)管利益食品(IRI),這些食品需要食品安全許可,并監(jiān)測特定的危害。
更多詳情參見:https://gazette.govt.nz/notice/id/2023-sl5585 、https://www.mpi.govt.nz/import/food/food-importing-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