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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陽縣潤悅生鮮超市銷售的黃瓜,在2021年10月12日山東省第二次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省級專項)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32.76 元,違法所得共計22.67元。泰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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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旅游經濟開發(fā)區(qū)百味得配餐中心2021年8月17日購進的西瓜經抽樣檢驗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敵敵畏( GB2763-2019規(guī)定最大殘留限量0.2 mg/Kg,實測值0.53mg/Kg),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違法貨值金額60.00元,泰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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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泰安岱岳新合作商貿連鎖有限公司云集店經營過期食品麻辣豆豉對蝦醬、好歡螺柳州螺螄粉,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guī)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75.70元。泰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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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泰安市北方醫(yī)藥有限公司康富春藥店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違反了《藥品流通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泰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